学校公告
国庆德育活动安排
按照省文明办、省教育厅、团省委《关于在国庆期间组织开展爱国主义教育主题活动的通知》(川文明办〔2011〕44号)要求,为做好新中国成立62周年宣传教育,深化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增进未成年人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的情感,现就开展爱国主义教育主题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紧紧围绕庆祝新中国成立62周年,组织未成年人开展多种形式的主题教育活动,充分表达未成年人祝福祖国生日、赞美幸福生活的美好心声,积极培育未成年人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的高尚情感和远大志向,生动形象地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学习教育。
二、活动内容
(一)深化第八个“中小学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月”活动。各学校学校要结合第八个“中小学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月”活动和“开学第一课”的“幸福”主题举行以“永远跟党走”为主题的国旗下讲话活动。要通过课堂教学、校园文化、社会实践等多种形式,集中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在青少年中进一步唱响共产党好、社会主义好、改革开放好、伟大祖国好的时代主旋律。要引导中小学生懂得今天幸福生活的来之不易,珍惜今天的幸福,为了明天的幸福而努力。
(二)组织好“向国旗敬礼、做一个有道德的人”网上签名寄语活动。按照中央文明办关于组织开展网上签名寄语活动的统一安排,
(三)开展节日小报创评和网上展示活动。各校要以“我眼中的祖国”为主题,组织和引导中小学生进行节日小报创作。作品创作可以以个人为单位,也可以小组、班级、家庭等为单位。作品形式要求将节日小报拍摄成“.jpg” 格式的数码照片,照片宽度不低于1000个像素。各学校要积极组织学生投稿和参评,于
(四)组织“三基地一窗口”学习体验活动。“三基地一窗口”是展示灾区崭新精神面貌的重要平台,是弘扬伟大抗震救灾精神的现实载体,是传递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生动课堂。有条件的学校要积极组织学生到“三基地一窗口”开展主题活动,接受教育。学生可登陆中国未成年人网,走进“三基地一窗口”网络展示馆,亲身感受抗震救灾的艰辛历程和恢复重建的伟大奇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