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公告
岗位竞聘晋级的操作细则
攀枝花市外国语学校
关于岗位竞聘晋级的操作细则
根据市人社局、教体局联合下发的攀人社发【2012】391号文《攀枝花市深化中小学职称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以及市人社局、教体局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操作细则。
一、师德(20分)
有违反《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四川省教师职业道德行为准则》、《四川省教师职业行为“八不准”》、《攀枝花市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基本要求》、《攀枝花市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十要”、“十禁”规定》及补充通知之一的,一票否决。
二、考勤(10分)
近三年来,每学年出满勤计10 分。病假累计15天或事假累计5天扣3分,教学事故处理一次扣5分,迟到或早退1次扣1分、旷会(含升旗仪式)一次扣3分,以学年满勤分为标准,扣完为止。
三、工作量(15分)
近三年满工作量15分。一学期差5节/周以内减1.5分,差5节/周以上减2分,扣完为止;一学期超5节/周以内加1.5分,超5节/周以上加2分。课外训练、社团活动等均折算成工作量计入,由相关部门统一审定。
四、教学质量(35分)
(一)文化考试科目以近三年学年成绩为准,由平均分、优秀人数两部分组成,平均分约占65%,计23分,巩固优秀人数约占35%,计12分。文化考试科目RSR全市排名不得低于第五名。RSR全市学科排名第一名另加5分、第二名另加4分、第三名另加3分和第四名另加2分。
1.平均分考核办法如下:
当次平均分-入口平均分=差值
同层次差值最大的,考核值为0,其余同层次班级依次减去差值的最大值,即得到考核数据。
入口成绩的确定:
初一年级入口成绩:以初一年级上学期三次月考成绩及上学期期末考试成绩共四次成绩的平均值为入口成绩。
初二年级入口成绩:以初一年级学年期末考试成绩为入口成绩。
初三年级入口成绩:以初二年级学年期末考试成绩为入口成绩。
物理和化学入口成绩:起始学期期末考试成绩为入口成绩。
计分办法:
差值 |
0-3(包括3分) |
3-4(包括4分) |
4-5(包括5分) |
5分以上 |
得分 |
23 |
18 |
13 |
0 |
2.优秀人数:以入口成绩为基数,当次考试前200名人数中学科优秀人数每增加1人加1分,每减少1人减1分。无增减计12分。
(二)校级干部的成绩与学校督导检查结果考核挂钩,当年学校考核为优秀,成绩按34分计算;学校考核为良好,成绩按30分计算。
(三)音、美、体、计、心类:
1.近3年有统考或抽测成绩的,全市排名前3计30分,全市排名第4计25分,全市排名第5计20分。全市排名5名以后计0分。
2.无统考或抽测成绩的,以教代会代表民主测评方式得出平均分,打分范围0-30分。
五、民主测评分(10分)(实行回避原则)
(一)教代会代表民主测评达到80%及以上。职称评审推荐委员会评审总分为10分。
(二)测评人员依据以下五要素进行打分:(1)职业道德、个人品德、为人师表;(2)教学成绩;(3)工作能力;(4)工作态度、勤奋工作情况;(5)关心集体,廉洁奉公。
六、教育科研
(一)、任现职发表论文、论著: 国家级3分,省级2分,市级1分。
(二)课题
1.国家级:课题主要研究人员(限2-3人)4分,课题组其他人员3分。
2.省级:课题主要研究人员(限2-3人)3分,课题组其他人员2分。
3.市级:课题主要研究人员(限2-3人)2分,课题组其他人员1分。
4.校级:课题主要研究人员(限2-3人)1分,课题组其他人员0.5分
按任现职期内计算,以课题审核单位的立项通知书为准。同年有多个课题立项,按最高级别一项加分,不累计加分。课题必须是与本人申报学科有关的课题,与本人申报学科无关的课题,不予计分。
(三)校本培训
完成继续教育学时记3分,未完成记0分。
七、资历积分
(一)参加工作年限:每年0.5分。在岗教龄:每年1分。工龄和教龄,不重复计算。被任命现职的行管干部是教师职称的,计算教龄。
(二)学历分值(最高学历):大专1分,本科2分,研究生(无学位)2.5分,硕士研究生3分,博士研究生5分。
(三)任现职:校长5分,副校长4分,中层干部3分,班主任3分,教研组长1分。兼任多个职务取最高分记分。
八、获奖积分
以下所有奖项均指政府部门或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
(一)综合类奖励积分。
在任现职年限内,教师获党委、政府部门或教育行政部门表彰的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德育先进(个人)工作者、师德标兵、优秀(模范)教师、优秀班主任、先进工作者(个人)、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等,按国家级6分,省级5分,市级(含市局级)3分,县(区)级(含县局)2分,以获奖证书(原件)为依据。同年获多项多级别的按最高级别一项加分,不累计加分。
(二)任现职年限内教学能力(个人)获奖(单项类)或辅导学生参加各级各类竞赛。
1.教师个人参加上课(优质课)、教案评比、课件制作、自制教具、论文等竞赛获奖,国家级一等奖6分,二等奖5分,三等奖4分;省级一等奖3分,二等奖2.5分,三等奖2分;市级一等奖2分,二等奖1.5分,三等奖1分。
2.任职年限内教师辅导学生竞赛获奖:本项最高积6分,超过6分不再重复计算。
(1)学生参加各级各类竞赛,国家级一等奖6分,二等奖5分,三等奖4分;省级一等奖4分,二等奖3分,三等奖2分,市级一等奖2分,二等奖1.5分,三等奖1分
(2)体育运动会获省级团体总分前三名3分,4-6名2分,7-10名1分;市级前三名2分,4-6名1分(教练员限2人)。文艺汇演获国家级团体一等奖6分,二等奖5分,三等奖4分;省级一等奖(含特等奖)3分,二等奖2分,三等奖1分;市级一等奖2分,二等奖1分。但未完成市教体局下达的目标任务,当年折半计算。
(3)同年辅导学生多级别多人次获奖,按最高级别一人次加分,不累计加分。
九、附则
(一)指标分配:原则上引进人才占20-30%,可连续多年累计计算。在岗教师占70-80%竞聘。
(二)弄虚作假,伪造学历、资历、剽窃他人成果的;或严重违反师德规范相关规定的,或因违反师德要求受党纪政纪处分或法律规定处罚的,5年内不得申报教师职务评聘
(三)获奖加分以获奖证书原件为依据,以发证时间为准;论文发表以发表时间为准;课题研究以结题证书或立项通知和申报书为依据,以落款时间为准。
(四)教师岗位竞聘积分,以教师提供的原始材料和学校重新审核的统一证明为依据进行量化评分。
(五)本次岗位竞聘时,竞聘不同类别的职称必须符合该类别职称的各项条件(攀人社发【2012】391号文);同类别职称的竞聘教师从得分高低确定各级名单,首次聘任到高一级岗位,均对应该岗位的最低岗位,在上一级岗位有空缺时,可以竞聘到上一级岗位。
(六)当竞聘积分相同时,工龄长的优先;如积分和工龄都相同时,以校龄长者优先;如三者均相同,由学校岗位设置工作领导小组投票决定。
(七)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参与竞聘,直接留在原级或降至本类别最低级,直至降级:
1.有严重师德师风问题,被上级通报、查处或对学校造成恶劣影响的
2.有重大安全责任事故,被上级通报、查处或对学校造成恶劣影响的
3.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影响学校全局工作或造成恶劣影响的。
4.恶意传播虚假信息,引起校园不稳定,造成严重后果的。
5.因教学业绩持续下滑,被调离工作岗位的。
6.鼓动或暗示家长、学生和家属干扰学校工作安排或不服从工作安排(含临时性)。
7.满意率测评低于70%。
(八)细则中各种业绩的起算时间以任现职(或聘任现岗位)的聘任时间(各种证书以所署的时间)为准,各种年限和业绩的终算时间以教代会通过之日为准(有具体要求除外),以下各种年份均含本年份时间,各种年限均以整周年认定计算。
(九)教师职称评审推荐委员会工作流程
1.评审推荐委员会
组长:田锐。副组长:李建伟、罗勇、陈思言、陈新华 。成员:中层干部及教代表
评审委员会执行委员在评审推荐小组人员名单中临时抽签确定。
2.工作流程
学校公布空缺岗位→符合条件候选人→书面申请→提交材料→推荐委员会资格审查→确定推荐候选人→教代会民主测评→确定初步推荐人员→推荐委员会提出意见→确定竞聘人员(校内公示7天)
十、本细则于2015年11月27日在第十届教代会第九次会议上通过,并从通过之日起执行。
2015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