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务专栏
收受红包礼金问题专项整治工作
关于印发《开展领导干部收受红包礼金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中共攀枝花市纪委文件
攀纪发〔2014〕44号
中共攀枝花市纪委 攀枝花市监察局
关于印发《开展领导干部收受红包礼金问题专项
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委,县(区)人民政府,市委各部委,市级各部门,各人民团体,各企事业单位:
经研究决定,现将《中共攀枝花市纪委攀枝花市监察局开展领导干部收受红包礼金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攀枝花市纪委 |
攀枝花市监察局 |
2014年11月25日
中共攀枝花市纪委 攀枝花市监察局
开展领导干部收受红包礼金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按照省委《关于印发〈中央第九巡视组巡视我省情况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方案〉的通知》(川委〔2014〕364号)要求和省纪委、监察厅《关于开展领导干部收受红包礼金问题专项整治的通知》(川纪发〔2014〕16号)安排部署,在全市范围集中开展领导干部收受红包礼金问题专项整治,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市十项规定精神,进一步落实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有关规定,狠刹领导干部收送红包礼金歪风,从严规范领导干部从政行为。
二、对象范围
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中担任副科级以上职务(含副科级)的领导干部;人民团体、事业单位中副科级以上职务(含副科级)的领导干部;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的中层以上领导人员。
三、整治时限
2014年12月10日前完成。
四、整治措施
(一)开展宣传教育。
一是开展广泛宣传。通过市级媒体,在电视、电台、网络开设专栏,集中宣传我市开展领导干部收受红包礼金问题专项整治有关情况。各县(区)、市级各部门(单位)要积极利用报刊、网络、电视等新闻媒体开展宣传工作,形成强大的宣传声势,大力培育廉荣贪耻的廉政文化,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在元旦、春节等重要时间节点和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等事宜,通过廉政短信、个别谈话、组织专题学习等方式早提醒、早预防、早纠正,加强日常监督,切实做到监督关口前移。
二是开展专题教育。选取典型案例,组织开展警示教育,以案说法、以案明纪,确保每个领导干部都接受教育、受到警醒,筑牢廉洁自律思想防线。围绕专项整治活动,迅速组织召开专项教育会,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要人人参与、人人受教育,确保受教育面都达到100%。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要专题学习严禁收送红包礼金有关规定,各级党校、行政院校要把严禁收送红包礼金有关规定作为干部培训的重要内容,突出抓好主要领导干部、新任职干部、年轻干部、重要岗位干部等重点对象专题培训。通过专题教育活动的开展,努力实现“三个明确、三个提高”,即明确专项整治活动的重大意义、明确党纪法规的高压红线、明确本次专项整治活动的政策界限,确保思想认识提高、党性原则提高、接受监督自觉性提高。
三是开展廉政谈话。各级党委(党组)要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对班子成员和关键部门、岗位的人员进行专题廉政谈话,特别是针对红包礼金问题要作专门要求,涉及此类问题的要早作处理。各级领导干部要把遵守严禁收送红包礼金规定的情况作为2014年度述责述廉和民主生活会的重要内容。
(二)组织公开承诺。
公开承诺工作要立足实际、分类实施,做到“三个结合”,即:“上级和下级相结合、集体和个人相结合、系统和全局结合”。一是市级“四大班子”和县(区)“四大班子”要分别进行集体公开承诺,做到上下联动。市、县(区)要及时通过报刊、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开领导干部承诺内容,主动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二是各县(区)、市级各部门在进行集体承诺的同时,要认真组织每一名领导干部填写拒收不送红包礼金承诺书(见附件1),做到集体和个人统一。三是各县(区)、市级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旗帜鲜明,带头作出公开承诺,同时督促本县(区)、本单位、本系统的领导干部作出公开承诺,做到点面结合。
各县(区)、市级各部门公开承诺活动于2014年12月2日前完成。书面承诺情况,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县级以上领导干部报市纪委监察局备案;其他科级领导干部报所在单位或系统纪检监察组织备案。
(三)开展自查自纠。
各县(区)、市级各部门和各级领导干部要严格对照中央、省委、省纪委和市委、市纪委相关文件规定,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剖析存在问题。对自查出的因各种原因未能拒收的红包礼金要按规定于2014年12月3日前上交所在县(区)或单位纪检监察组织,没有设立纪检监察组织的单位,由单位安排专人收齐后上交市纪委监察局。全市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落实好红包礼金上交登记制度,对在本次规定时限范围内主动如数上交、如实报告组织、不构成违法和严重违纪的,根据情节,可不予处分、免予处分或减轻处分。
(四)开展监督检查。
各县(区)、市级有关部门要认真组织开展监督检查。市纪委监察局将组织财政、审计等相关单位工作人员于12月4日-7日对各县(区)、市级各部门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100%全覆盖检查;市国资委要组织对市属国有企业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情况的督查;市教育体育局要组织对市直属学校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情况的督查;市商务粮食局要组织对规范商业预付卡发放管理工作情况的督查。财政部门要巩固深化“小金库”专项治理,加强现金、公务卡管理,加大对使用公款赠送红包礼金的督查;审计部门要把整治领导干部使用公款赠送红包礼金作为审计监督的重要内容。各县(区)要围绕专项整治,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分类开展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限期督促整改。
(五)加大案件查处。
全市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强化执纪监督问责,保持案件查办的高压态势,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严肃查处,凡是领导干部收送红包礼金问题发现一起、纠正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要重点查处自查自纠过程中隐瞒不报、收多交少、边交边收行为,从严查处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行为。加大对使用网络电子钱包等收送红包礼金行为的识别和查处力度,防止收送红包礼金问题隐身变形。对领导干部在本次专项整治结束后仍然顶风违纪收送红包礼金的,一经查实,一律加重处理。对领导干部父母、配偶、子女等家庭成员及身边工作人员违反规定接受红包礼金,要追究该领导干部的责任。对领导干部收送红包礼金问题突出、长期得不到有效治理的部门和单位,严肃追究主要领导的责任。要充分利用攀枝花市纪委监察局门户网站,进一步畅通“12388”举报渠道,完善网络、电话、信访“三位一体”举报平台。要认真落实分级通报曝光制度,点名道姓通报曝光领导干部收送红包礼金典型案件,不断释放执纪必严的信号。
五、整治要求
(一)深化思想认识。领导干部收送红包礼金行为严重违反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规定及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十项规定,败坏社会风气。党中央、国务院、省、市三令五申严禁领导干部收送红包礼金,但是少数领导干部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收送红包礼金仍时有发生,且手段方式更加隐蔽。各县(区)、市级各部门和各级领导干部一定要充分认识领导干部收送红包礼金对党风和社会风气的严重危害性,深刻认识整治领导干部收送红包礼金的极端重要性、复杂性和艰巨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要以坚决的态度、严格的标准、务实的措施开展专项整治,持续强化“不敢腐”震慑氛围。
(二)全力组织实施。成立由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李群林任组长的攀枝花市领导干部收受红包礼金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小组,市纪委监察局、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财政局、市商务和粮食局、市审计局为成员单位。市领导干部收受红包礼金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办公室设在市纪委监察局,负责专项整治组织协调和日常工作。各县(区)、市级各部门要按照市上的安排部署,迅速行动、认真谋划、精心组织。要把专项整治作为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明确工作机构,制定实施方案,严明纪律要求,细化工作措施,倒排时间进度,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按时按质完成,取得实效。各县(区)、市级各部门(单位)要作好警示教育活动的资料记录、收集、汇总工作,确保有据可依、有据可查。
(三)着力建章立制。各县(区)、市级各部门要注重标本兼治,深入查找制度漏洞,及时跟进对策措施,扎紧扎牢制度笼子,从源头治理领导干部收送红包礼金问题。要强化制度执行,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切实增强制度刚性约束力,使制度成为带电的“高压线”。
(四)强化统筹协调。各县(区)、市级各部门党委(党组)要承担主体责任,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是专项整治第一责任人。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承担监督责任,强化执纪问责,督促相关部门整改落实。组织部门要强化领导干部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宣传部门要组织开展集中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氛围;教育、财政、商务、审计、国资委等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切实提高专项整治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要注重条块结合、上下联动、长短兼顾,形成整治领导干部收送红包礼金问题的工作合力。
市领导干部收送红包礼金专项整治工作组成员单位要及时向市专项整治工作办公室报送工作进展情况。市级各部门、各县(区)《拒收不送红包礼金承诺情况报告》于12月8日前报市专项整治工作办公室,各县(区)于12月9日前将开展领导干部收受红包礼金专项整治工作情况书面报市专项整治工作办公室(地点:市纪委监察局党风政风监督室,攀宾南楼3323室)。
联系人:刘耀拥、王平,联系电话:5190037,5190036。
附件:1.领导干部拒收不送红包礼金承诺书
2.拒收不送红包礼金承诺情况报告
附件1
领导干部拒收不送红包礼金承诺书
本人承诺:不以任何名义任何形式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主管范围内下属单位和个人、外商和私营企业主,以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的单位和个人赠送的红包礼金;管好家庭成员及身边工作人员,防止其违反规定收受红包礼金;不违反规定赠送红包礼金。
承诺人:(签字)
2014年 月 日
附件2
拒收不送红包礼金承诺情况报告
根据《中共四川省纪委四川省监察厅关于开展领导干部收受红包礼金问题专项整治的通知》(川纪发〔2014〕16号)要求,现将本地(部门)领导干部拒收不送红包礼金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本地(部门)应作出承诺的领导干部 人(其中市厅级 人、县处级 人、乡科级及以下 人),作出承诺的 人(其中市厅级 人、县处级 人、乡科级及以下 人)。
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
单位盖章:
报告日期:
备注:兼任县(区)主要负责同志的市领导承诺情况,由市级相关部门负责统计,县(区)不重复统计。
中共攀枝花市纪委办公室 2014年11月2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