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专栏

攀枝花市教育局关于实施“123工程”培养计划的通知

作者:攀枝花市外国语学校   发布时间:2013-04-03   访问量:3610

攀枝花 市教育局

关于实施“123  工程”培养计划的通

 各区()教育局、钒钛产业 园区社会事务局、市直属单位(学校)

为一 步加 强我 市教师 队伍 建设 ,根 据《攀 枝花 十二

教育发展规划》中关于名师培养工程 的部署,经研究,决定启

动实施“123 工程,拟遴选一定数量德才兼备、有培养潜力的校

长、教师、教育科研及教育管理人才进行助推培养,力争我市在

十二五期间培养出 10 名名校长、20 名教育专家、30 名名教师。

现将参培人员遴选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遴选培养人数


 

1


 

()名校长

遴选培养人数:25 名。

()教育专家:

遴选培养人数:40 名。

()名教师

遴选培养人数:50 名。

二、遴选范围

( )“ 校长 培养 人选 遴选范 围为 全市 普通中 小学 (幼儿

)在编在任校长(园长)

( )“ 育专 培养 范围 全市 级各 中小

(幼儿园)、教研、培训机构中在编在岗的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教

师或管理工作者(班主任),且在教育教学研究中成绩突出。

()“名教师培养人选 遴选范围为全市 普通中小学校(幼儿园)

在编在岗的教师。

已具有正高级职称的教师、特级教师和已参加省级教学名师

培养人选者不参与本次教育专家和名教师培养人选的遴选;省级

突出贡献专家、省级学术 技术带头人及其后备人选、省级骨干教

师可不参与本次参培遴选。

三、遴选原则

()师德为首、能力为 重原则

()群众公认、注重实 绩原则


 

2


 

()公开、平等、竞争 、择优原则

()民主集中制原则  

四、遴选办法及程序

()遴选办法

“123 工程培养人选的推荐选拔,采用个人申报、推荐名额、

差额评选,兼顾学 科、学段,兼顾县()、全市统筹的办法进行。

市教育局采用差额办法将名额下达县()、钒钛产业园区和

市直属单位(学校),在限额内推荐(见附件 1)

各县()教育局、钒钛产业园区社会事务局、市直属单位(

)参照本意见制定具体遴选办法。

()遴选程序

“123 工程培养人选由各县()教育局、钒钛产业园区社会

事务局、市直属单位 (学校)按照公布的遴选办法,个人报名、资

格审查、民主测评、组织考察、集体研究、基层公 示、组织推荐

的程序,将材料上报市教育局,由市教育局组织专家遴选,结束

后市教育局将遴选出的人选名单在攀枝花教育网公示无异议后

确定为培养人选。

1.个人申报

符合条件者,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和专业发展向所在学校

(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学校推荐


 

3


 

所在学校(单位)在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通过民主测评、

集体研究同意并公示(基层公示是在被推荐人所在单位[学校]

行,公示时间不得少于 5 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填报《攀枝花市“123

人才培养计划推荐表》,并将个人参培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逐级

上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市直属单位(学校)直接上报市教育局人

事师培处。

3.  ()教育局、钒钛产业园区社会事务局审查推荐

各县()教育局、钒钛产业园区社会社会事务局在个人申报

与学校(单位)推荐的基础上,在限额内向市教育局推荐并上报相

关材料。

4.市教育局组织综合审查,审定参培人数及人员。

5.  市教育局在攀枝花教育网向社会公示(7  ),无异议,正

式确定为“123 人才培养人选

五、遴选条件

()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模范遵守《宪

法》和《法律 》,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

2.品德端正,师德高尚,为 人师表 ,关爱学生,模范遵守《中

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受到广大师生和家长的敬重和信赖,

校内民主 测评满意率达  8 0%以上;具 有崇高的职业理 想和坚定

的职业信念,爱岗敬业、教书育人,治学严谨、勇于创新,淡薄


 

4


 

名利、无私奉献,积极参与教育改革,并做出实绩。

3.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履行岗位职责的文化水平、

专业知识和教育教学能力,教书育人成绩突出。

4.尊重教育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关爱每一位学生,为

每一位学生终身发展服务,做好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和引路人。

5.2008  —2012  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并至少

1 次优秀。系县级以上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等,在服务期限

内的相应考核合格。

6.自觉提升专业素养和教学技能,积极参加培训和学习,近

三年来按要求完成学习任务,未完成培训任务和参加培训不合格

的人员不得推荐参培。

7.熟练掌握信息技术和现代教育技术。

()资格条件

1. 名校长 培养人选  遴选 者,应 具备大 学本科以 上文

化程度(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学历大专以上)及相应的校长任职

资格,并担任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3 年以上。参与教育专家

培养人选名教 师培养人选 遴选者,小学(幼儿园 )教师应具

备大专以上文化程度、一级教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中学教师应

具备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职称;并在教师

岗位上连续工作五年以上。

2.参与教育专家培养人选名教 师培养 人选 遴选者,近


 

5


 

五年来曾获得过下列荣誉之一的同等条件下优先:市级学科带头

人、市级骨干教师、市级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其后备人选,市级

突出贡献专家,市级以上优秀班主任、德育管理干部。

3.年龄要求:男不超过 50 周岁,女不超过 45 周岁(截止 2013

3 31 )

4.身心健康。

()具体条件

1 .“ 名校长培养人选具体条件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师德修养,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

感,作风民主,干群关系和谐融洽。

办学思想端正,理念先进,具有较强的现代学校管理能力

和水平,并形成独特的管理风格。

所管理的学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在教育教学改革、

改善办学条件、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等方面成绩突出,

特色明显,办学综合实力 在全市同类学校名列前茅。所管理的学

校近 3 年在区()级督导考评获得 2 次以上优秀等次,校长个人

绩效考核或年度考核获得两次以上优秀。

有较高的现代教育理论素养、较强的改革创新能力和较强

的教育研究能力。近五年主持过市级及其以上的教育科研课题,

并获得过市级三等奖以上的教育科研成果奖。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同等条件下,可优先遴选:


 

6


 

在市 级以上 正式出 版的 学术刊 物独立 发表教 育教学 或学

校管理论文 2 篇以上,其中至少有 1 篇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者;

独立 撰写 ( ) 正式 出版 过有 一定 学术 价值 的教

教学或教育管理专著者(合著或任主编,本人须撰写  1/5  以上内

);

被授予市级模范校长 称号者。

2 .“ 教育专家培养人选具体条件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师德修养,爱岗 敬业,模范履行教

师及管理岗位职责。

在教育教学第一线工作,完成相应岗位教育教学工作量。

现任班主任参选,必须担任过班主任 5 年以上,且所任班级班风

优良,获得过县级以上优秀班集体荣誉称号或获得过市级以上优

秀班主任。

教育教学或教育管理业务精湛。具有先进的教育理念与方

法,扎实 的教育理论素养,在课程改革及教育管理中发挥专业引

领、示范 辐射作用,在全市教育教学或教育管理领域具有较高的

知名度,近三年来指导培养过青年教师,指导培养的青年教师至

少有一名获得县级以上骨干教师称号。

教育教学或教育管理研究能力强,成绩 突出。近五年至少

主持或参加(必须为核心组成员)  1 个县()级以上教育科研课

题,并获得过县()级三等奖以上的教科研成果奖。


 

7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同等条件下,可优先遴选:

近五年,在市级及以上教师培训中担任过主讲教师或承担

过在市级以上公开课或示范课者;

近五年,参加教学技能竞赛获得过市级二等奖或省级三等

奖以上奖励者;

主持或参与市级以上的教科研课题,并获得市级以上教科

研成果三等奖以上奖励者;

在市 级以上 正式出 版的 学术刊 物上独 立发表 教育教 学或

学校管理论文 2 篇以上,其中至少有 1 篇在省级以上发表者;

独立 撰写 ( ) 正式 版过 有一 定学 术价 值的 教育

学或教育管理专著(合著或任主编,本人须撰写 1/5 以上内容)

3 .“ 名教师培养人选具体条件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师德修养,爱岗 敬业,模范履行教

师职责。

坚持教学第一线工作,完成相应 岗位教 育教学工作量。全

面实施素质教育,近五年担任过班主任,且所任班级班风优良,

获得过校级以上班集体荣誉称号,或获得过县()级以上优秀班

主任。

具有比较扎实的学科专业知识、较高的教育教学水平和专

业发展潜力,教学业务精湛,在课程改革中发挥专业引领、示范

作用,在 全市教育教学领 域具有一定的知名度,积极承担指导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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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教师任务,主动参加各 种教育教学骨干辐射与帮扶活动。近五

年来至少开设过一次县()级以上公开课(示范课)

具有一定的教育教学研究能力和创新能力,近五年至少主

持或 参加 ( 须为 核心 组成员 )  1   ()级以 上教 育科 研课

题,或在 教育类学术刊物 公开发表过至 1 篇教育教学论文、研

究报告。或在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教研机构组织的教育教学

论文评选、教学技能竞赛中获得二等奖以上。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同等条件下,可优先遴选:

近五年,在市级以上教师培训中担任过主讲教师或承担过

市级以上公开课或示范课者;

近五年,参加教学技能竞赛获得过市级二等奖或省级三等

奖以上奖励者;

主持或参与市级以上教育科研课题,并获得市级以上教育

科研成果三等奖以上者;

在市 级以上 正式出 版的 学术刊 物上独 立发表 教育教 学论

2 篇以上,其中至少有 1 篇在省级以上发表者;

独立 撰写 ( ) 正式 版过 有一 定学 术价 值的 教育

学或教育管理专著者(合著或任主编,本人须撰写 1/5 以上内容)

六、培养管理

()培养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攀枝花市十二五教育发展规划纲


 

9


 

要》为统领,以创新优秀管理人才及骨干教师培养机制为动力,

以提高师德修养和教育管理、教育教学能力为重点,通过 3 年全

方位、多元化的高层次培养,评选出一批师德高尚、教育理论素

养深厚、教育管理、教育教学艺术精湛,在市内外有较大影响的

校长、教 育专家和名教师,带动我市中小学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的

提高。

()培养周期及方式  

我市“‘123 工程培养人选培养周期为 3  年,主要采取以下

方式:

1.集中学习。依托国家、省级教育培训基地,进行集中理论

学习和名校考察。依托市中小学教师培训中心、市教师发展中心

聘请 省内 外中小 学教 育教学 实践 研究 专家和 中小学 名师 “123

工程培养人选 行系统的教育教学、教育管 理能力培训,更新

教育教学、教育管理理念,提升实践性能力与专业能力。

2.任务驱动。每一位“123  工程培养人选在培养周期内每年

要阅读 10 万字左右的教育 理论书籍,并有 1 万字以上有一定质

量的读书随笔或读书笔记,努力提高自身的教育理论水平。

3.课题研究。围绕基础教育程改革、素质教育等教育的有关

问题,组 织培养对象开展 有针对性的教育教学研究,不断提高教

育科研和创新能力。每一位“123 工程培养人选在培养周期内要

至少参加(必须是核心组成员)1 个区()级以上的教育科研课题,


 

10


 

积极进行教育管理、教育研 究和教育改革探索,并取得明显成效。

4.跟踪指导。集中培训时间以外,培养对象平时以分散自学

研修的方式在岗边学习、边实践、边研究。市中小学教师培训中

心要对“123 工程培养人选培养周期内的所学、所思、所研和成

长过程进行全面的跟踪指导和考察。

5.示范引领。每一位“123  工程培养人选在培养周期内要积

极参加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教育科研部门组织的论坛、技能竞赛、

公开课、示范课、专题讲座等活动,指导和培养 1 名以上青年(

)教师并取得成效。

6.总结提高。每一位“‘123 工程培养 人选要善于积累、总结、

提炼自己的教育教学、教育管理经验,借鉴和学习他人的经验,

并逐步形成自己的特色和风格,培养结束后撰写一篇以上有较高

水平的教育教学、教育管理论文并在公开刊物发表。

()培养的主要途径  

1.开辟名校长、教育专家、名教师学习论坛,营造学习研究

氛围,促进交流提高。

2.委托教育院校集中开展理论培训和案例研修指导。

3.组织到省内外名校进行跟踪实践学习、与省内外名校名师

联系进行跟师学习、跟岗或挂职锻炼。

4.自主确定研究课题,进行课题研究研修,以研促学

5.在市内组织名校长培养班、名教师培养班、教育专家培养


 

11


 

班学习成果展评会、报告巡讲会。

6.让名校长培养班、教育专家培养班、名教师培养班学员承

担相应市级培训任务,延展培训效果。

()培养经费

根据《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十二五期间中小学教师

队伍建设的意见》(攀府发〔201120 )文件精神,“123 工程

实施经费由市教育局从教师培训专项经费中予以保障;各区()

教育局、钒钛产业园区社会事务管理局、市直属单位 (学校)要安

排专项资金用于支持“123 工程培养人选的培训研修、教材资料、

课题研究、学术交流等。

()考核与待遇

1 .考核

市教育局将建立“12 3 工程培 养人选 培养学习档案,对参培

对象 定期进 行考核 。参培 学员 的考核 分为阶 段性考 核与结 业考

核。阶段性考核:阶段性学习情况考核由市教育局每年进行一次。

学年结束时,根据学员提交的学习心得、笔记、案例研修报告及

学习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年度学习状况考评。结业考核:三年培养

周期结束时,学员提交学习总结、结业论文,由市教育局组织专

家组对其进行答辩考核,合格者颁发培训结业证书,在培训合格

者中推荐优秀人才参与全市  10  名名校长、20  名教育专家、30

名名教师的评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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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待遇

1.被遴选为市级名校长教育专家名教师参培人选,

经过助推式 培养合格者,作 为参选攀枝花市 名校长 教育专

名教师评选的主要条件之一。

2、培训合格中的优秀人才 ,被授予名校长教育专家

名教师荣誉称号的校长(园长 ),可直聘为攀枝花市中小学(幼儿)

教师培训中心兼职教师。

3.  被授予名校长教育专家名教师荣誉称号的校长

( )、教师、 其他管理工作者 (含班主任 ),在职称评审 、职务

聘任、评优选模、考 试命题评卷、出任评委、业务培训等方面同

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4.  被授予名校长教育专家名教师荣誉称号的校长

(园长)、教师,将根据我市实际情况设立名校长教育专家

名教师工作室,并给予经费保障。

5.市教育局将根据实际制定名校长教育专家名教师

培养、评选、考核、管理及奖励办法。

七、组织管理

实施“123 工程是贯彻《攀枝花市十二五教育规划纲要》及

全国教育工作会、教师工作会,落实全省和全市教育工作会议的

重要举措,“123 工程 是我市加强专业管理队伍、骨干教师队伍

建设,梯度培养高素质人才的重要工作。各区()教育行政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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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中小学校要高度重视,统筹规划,大力宣 传,广泛动员,切实

做好“123 工程培养人选的推荐、选拔工作。

()加强领导, 精心组织

为确保  “123 工程工作的有序、有效进行,市教育局成立

枝花市“123 工程实施领导小组和项目管理办公室。

1.攀枝花市实施“123 工程领导小组及主要职责

    长:孔                 市教育局党委书记、局长

副组长:杜仁安             市教育局党委副书记

    员:田                 市教育局副局长

陈晓翔             市教育局副局长

周云才             市教育局副局长

刘自力             市教育局副局长

                 市政府总督学

                 市教育局纪委书记

周治端             市教师培训中心主任

范晓红             市幼儿教师培训中心主任

汤德坤             市教师发展中心主任

顾问:攀枝花市政府特聘专家:成都市石室中学校长、特级

教师      

攀枝花市实施“123  工程 领导小组负责对“123  工程工作的

组织领导和计划审定、统筹管理,提供必要经费保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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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23 工程项目管理办公室成员及职责

办公室主任:    汝云红     市教育局人事师培处处长

办公室副主任:肖         市教育局人事师培处副处长

马进标     市教师培训中心副主任

郑万学     市教师培训中心副主任

    员:         唐瑞金     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处长

崔晨浩     市教育局计划基建财务处处长

         市教育局党委办主任

胡成军     市教育局纪检监察处处长

项目管理办公室设在市中小学教师培训中心,联系人:郑万

学,电话:13980342969    3364209       邮箱:zwx6601@sohu.com

项目管理办公室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项目的具体实施,

包括培训资源组合、培训计划的拟定、课程设置与调整、培训教

材选用、教师选聘、培训的过程的日常组织与管理、培训结果的

考核、培训成果的汇集等工作。

()坚持原则、 把握标准、保证质量

各区()教育局、钒钛产业园区社会事务局、市直属单位(

)要根据选拔条件和分配名额,结合本区()、单位 (学校)的实

际情况,严格按照程序,推选出具有培养和发展潜力的人员参与

“123 人才培养人选的评选。

各区()教育局、钒钛产业园区社会事务管理局、市直属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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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参照本意见制定具体评选办法。

()严格资料审 查、规范填报推荐材料

1.各区()教育局、 钒钛产业园区社会事务 局、市直属单位

(学校)要对推荐参与“123  人才培养人选人员的资料认真审查,

相关证明材料原件由区()教育局、各推荐学校审核后,以复印

件形式提供加盖县()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单位公章。相关证

明材料不再退回。

八、其他

()公开课、示范课、专题讲座的证明材料包括活动组织单

位的文件、出具的证书、公开课(示范课)教案、讲稿等。

()指导青年教师的额证明材料包括学校出具的证明、师徒

结对协议、指导计划和被指导教师提高业务水平的证明材料。

()选拔条件中要求近 5 年承担的课题、发表的论文论著以

及开设的公开课、示范课和专题讲座的时间,指 2008 3 月至

2013 3 月。

()资料报送截止时间 2013 4 15 日。

联系人:攀枝花市教育局人事师培处     肖超

电话:3332281;电子邮箱:pzh3332281@163.com


 

附件:1.攀枝花市“123 工程培养人选推荐名额分配表

2.攀枝花市“123 工程培养人选推荐表


 

16


3.攀枝花市“123 工程培养人选推荐汇总表


 

攀枝花市教育局  


 

2013 3 29


 

地址:四川省攀枝花市东区竹苑巷31号    邮政编码:617000
Email:syzzks@126.com
招生电话:0812-3913312 (竹园校区) 0812-2220237 (华山校区) 0812-3988138(钒钛高新校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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