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管理

市一中监考员职责

作者:攀枝花市第一中学校   发布时间:2007-07-10   访问量:10667
市一中监考员职责
一、考试是教学的一个重要环节,每一位监考员都要以严肃的态度监察考试的全过程。
二、监考员要服从教务处统一安排与调动,如有急事请假至少提前30分钟通知考务办公室。
二、监考员甲提前10分钟(第一科提前15分钟)领取试题及草稿纸,监考员乙考前10分钟组织考生进入考室,考试前要检查学生课桌中是否清空,桌上是否留有与考试无关物品,桌面是否有字迹。并提醒学生关闭手机、拷机,且不能随身携带。
四、监考员甲考前5分钟信号发出时当众验示启封分发试题。发题前,应核对科目、份数,检查试卷有无漏印、白页、缺损等。如有问题,应立即更换或停止分发,报请考场主任处理。发题后,应督促考生在试卷规定的地方填写好学校、姓名、考号等。考试信号发出后,提醒考生开始做题,(每科考试开始后,逐个检查考生准考证号与试卷是否一致)。
五、监考人员不准念题讲题,对试题内容不作任何解释,不准给考生指点。但考生对试题印刷文字不清之处举手询问时,应予当众答复。可以提醒考生看试卷上的注意事项。
六、监考员要严格执行《考场规则》,若发现考生违反《考场规则》或有舞弊行为,要及时如实填写《考生违纪记录单》。属舞弊者,要立即报请考场主任进行处理。
七、监考员要爱护、关心考生,如遇考生发生疾病,应通过考室外的工作人员陪同前往治疗。考生在考试中途需上厕所的,亦应由考室外的人员陪同前往。
八、监考员在考室内不得吸烟、阅读书报和谈笑;不准抄题、做题;不得将试卷传出考室。不要频繁走动,不要站在考生旁边,看考生答题。
九、考试时间终了前10分钟(语文可以剩30分钟),监考员可向考生报告一次时间。终了时间一到,督促考生立即停笔,将试卷整理好放在桌上,退出考室;根据考号顺序收集试卷,立即送考务办公室验收、装订、密封。若发现考生带走试卷时,要立即追回。
十、监考员不得擅离职守,不得擅自决定提前、延长或缩短考试时间。在考试进行中因故不能继续工作的,须经考场主任同意,并在接替人到达后,才能离开考室。
十一、学生不准使用计算器、文曲星、学习机等,不准自带演草纸、垫纸等。若允许学生用计算器的考场中,出现有个别考生需借计算器等物品现象时,监考人员必须检查是否清零后准予借给。
十二、开考15分钟后,不得让考生进入考场,每科考试开考至少60分钟(考试时间为60分钟的科目至少45分钟)后方能允许学生交卷离开考场,将缺考考生试卷注明“缺考”字样,并按考号顺序订入试卷中。
十三、监考员要模范地遵守考场纪律,不得以任何形式徇私舞弊。监考员执法犯法,徇私舞弊者,要按党纪国法惩处。
十四、考室黑板上板书:考试科目:   考试时间:  试    卷:    张    页
市一中  教务处
                                                        二〇〇七年六月
地址:四川省攀枝花市东区竹苑巷31号    邮政编码:617000
Email:syzzks@126.com
招生电话:0812-3913312 (竹园校区) 0812-2220237 (华山校区) 0812-3988138(钒钛高新校区)  
备案序号:蜀ICP备16003373号-2      版权所有:攀枝花市外国语学校
川公网安备 51040202000227号   
  管理员登录     教师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