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设置

教科室简介

作者:   发布时间:2006-12-25   访问量:15139
一、负责全校教师教育理论的普及教育,提高教师的理论素养,掌握教育教学规律。负责教科研队伍的组织、培训。
  二、草拟学校教育科研规划,提交学校决策,负责指导实施。
  三、组织指导教改课题实验,抓好课题研究工作,负责教改实验的立项、操作、鉴定、验收及成果推广管理。
  四、负责总结推广教育科研成果,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效益。向教师推荐各项教育教学改革的成果和方法
  五、负责研究评价学校教育现状,提供阶段教改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六、组织开展教育科研理论咨询,传播信息。建设管理好“信息库”。为教育教学科研提供理论依据。
  七、负责协调校内各职能部门关系,明确部门职责,协同完成教育教学任务。
  八、负责与上级教科部门联系,及时向上级部门汇报工作进程、工作设想。完成上级教科部门下达的工作任务。
  九、组织教师参加全国、省、市及学校各种教育研讨会、课题论证会、阶段小结、鉴定会等。帮助教师掌握科研基本方法,了解教改动态及先进经验。
  十、为学校行政决策提供参谋作用,提高决策科学性。及时研究教育发展与改革中的现实问题,提供各种类型、各种层次的研究成果,调查报告 、对策建议,使学校决策建立在科学化、民主化的基础之上。
  十一、负责本校教育科研课题向上级教科部门的申报工作。确定本校校级课题的立项、论证和课题经费预算编制。
  十二、负责制定学校教科研工作制度和奖惩制度,在校长领导下监督制度的执行和落实。
 
                            教师职责
一、依法执教。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法律法规,热爱教育事业。
二、爱岗敬业。尽职尽责,教书育人,培养学生学习兴趣,指导学生学习方法,认真备课上课,认真批改作业,注重培养学生良好思想品德。
三、热爱学生。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平等、公正对待学生,保护学生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全面,主动、健康发展。
四、严谨治学。树立优良觉、刻苦钻研业务,不断学习新知识,探索教育教学规律,改进教育教学方法,提高教育教学和科研水平。
五、以身作则。为人师表,团结协作,谦虚谨慎,关心集体,维护学校荣誉。
六、尊重家长。主动与学生家长联系,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取得支持与配合。积极宣传科学的教育思想和方法,不训斥,指责学生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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