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快讯

森林防火人人有责 || 致家长的一封信

作者:德育科   发布时间:2022-03-21   访问量:652

点击蓝字获取更多优惠信息


森林防火人人有责 

-致家长的一封信-

尊敬的家长朋友:

您好!

森林火灾事故不仅严重破坏森林资源和生态环境,也会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甚至会造成重大人员伤亡。时值干燥季节,又到了森林火灾事故的多发期和森林防火的关键时期。做好森林防火工作,确保森林资源安全,防患于未然,是每一所学校和每一个家庭义不容辞的责任。我们也衷心希望广大家长积极行动起来,和我们一起为做好森林防火工作贡献力量。

01

森林防火,人人有责

森林防火事关群众生命财产、生态环境安全,要深刻认识到当前森林防火的严峻形势,认识到森林防火工作是关系到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要切实消除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务必增强森林防火意识。

1.jpg

    02

    率先示范,从我做起

    遵守森林防火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十不准、六不烧”规定,严格管理野外火源。高火险期,在防火区内严禁一切野外用火。林区内严禁烧荒、烧灰积肥、焚烧秸秆、焚烧垃圾、爆破作业等生产性用火。严禁携带火种和易燃易爆品进入林区。

    2.jpg

      03

      正确用火,文明祭祀

      树立文明、安全、绿色、环保的祭祀新风尚。倡导居家追思、网络祭祀、书写寄语等文明简约的祭扫方式。严禁坟头烧纸、烧香点烛、燃放烟花爆竹、吸烟、烧火取暖、野炊及举办篝火活动等非生产性用火。

      3.jpg

        04

        培养习惯,从小做起

        引导孩子从小养成良好的防火意识和安全用火的行为习惯。注意学习掌握火灾自救的基本常识,发现火情及火灾隐患要及时报告,拨打“12119”森林火警报警电话。遇到火灾时要沉着、冷静,不要慌乱,尽快避险逃生或等待救援,不得盲目救火。

        4.jpg

          森林防火,关乎你我。森林是我们绿色家园的保护伞,为了我们美丽的家园,请大家共同拒绝火魔的威胁,远离森林火险,共建和谐生态环境!请家长们协助学校做好学生思想工作,提高学生防火安全意识,杜绝学生引发火灾的事故发生!与此同时提醒学生注意交通安全、用电安全,防盗、防烫伤、防食物中毒,强化学生的安全意识,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确保生命和财产安全。

          林区“十不准”和“五不烧”

          在重点防火期间,林区要做到“十不准”、“五不烧”

          “十不准”是指:

          1、严禁林区一切野外用火:

          2、不准烧荒烧垦、烧荒积肥、烧田埂草;

          3、不准上坟时烧纸、烧香、放鞭炮、放孔明灯;不准在林区吸烟; 

          4、不准在野外烧蜂、烧蚂蚁、烧火驱兽和使用火铳枪械狩猎; 

          5、不准夜间在林区点火把照明行路;

          6、不准炼山造林或烧木炭;

          7、不准痴、呆、精神病患者、小孩进入林区;

          8、不准见火不报、不救;

          9、不准在林区烤火取暖、生火野炊;

          10、不准破坏森林防火宣传牌、了望台(哨)。

            “五不烧”是:

            1、未经批准不烧;

            2、未开好防火线不烧;

            3、未准备好打火工具不烧;

            4、刮风、高温、干旱天气不烧;

            5、无人看守不烧。

            5.jpg


            -END-



            学校二维码.jpg

            长按识别二维码关注我们




            地址:四川省攀枝花市东区竹苑巷31号    邮政编码:617000
            Email:syzzks@126.com
            招生电话:0812-3913312 (竹园校区) 0812-2220237 (华山校区) 0812-3988138(钒钛高新校区)  
            备案序号:蜀ICP备16003373号-2      版权所有:攀枝花市外国语学校
            川公网安备 51040202000227号   
              管理员登录     教师登录